客户服务 |
如果您已经成为黄页客户中的一员,有任何问题需要咨询或提供服务,请与本黄页编辑委员会客户服务部联系。
我们将为您提供周全周到的热情服务。
服务热线:027-85628111
邮箱:service@whaic.com |
|
|
|
|
| 延期缴纳税款 |
| 发布日期:2006-08-30 |
|
延期缴纳税款的对象
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(如因不可抗力,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,正常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;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后,不足以缴纳税款的),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,可在规定的申报期前,向所在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待批文书窗口提出申请,填写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》,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。
延期缴纳税款应提供的资料:
(1)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;
(2)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;
(3)资产负债表;
(4)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;
(5)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支出预算;
(6)其他证明材料:如灾情报告、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、政策调整依据、货款拖欠情况说明等。
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,纳税人可以延期缴纳税款,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。
|
| 文章来源: |
|
|